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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物須知 | 石安牧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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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IPPING NOTE 購物須知

 

宅配運費:常溫、冷藏與冷凍商品運費皆分開計算

  • 【 常溫宅配運費 】NT$200元,常溫商品購物滿 NT$2,000元,享免運優待。
  • 【 冷藏宅配運費 】NT$250元,冷藏商品購物滿 NT$2,000元,享免運優待。
  • 【 冷凍宅配運費 】NT$250元,冷凍商品購物滿 NT$2,000元,享免運優待。

配送方式

黑貓宅配
【 訂單付款完成後隔一個工作日起算,5~7 個工作天內出貨。】


宅配寄送地區

限台灣本島,較偏遠鄉鎮敬請在下單前來電確認物流事宜。


付款方式:信用卡、ATM轉帳或匯款

銀行:台北富邦安和分行(012)
戶名:上品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
帳號:715102361236
【 完成下單後,敬請於三個工作天內完成匯款,若未於時間內完成匯款,本公司將取消您的訂單】


退貨流程

【商品鑑賞期】

一、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:「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,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,不在此限。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,由行政院定之」。網路交易為通訊交易之一種類型,消費者於網路購物,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本文規定,原則上仍享有7日無條件退貨解約之權利,但是所購買之物品如果是屬於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所規定之特殊商品,企業經營者即可在網站告知消費者,該等商品「不提供7日無條件退貨」之情形。
二、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自105年1月1日開始施行,該準則就部分性質特殊之商品或服務,規定作為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前段之合理例外情事,以平衡企業經營者和消費者間之權益。準則第3條規定,通訊交易,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者,適用該事項關於解除契約之規定。另準則第2條規定,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,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,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:
1、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2、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3、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4、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5、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6、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7、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。

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換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換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後續處理。

若您已收到紙本發票,退貨時請連同「購物發票」一併退回

 客服信箱:service.mkt@shihanfarm.com.tw
 客服專線:07-6317922
 LINE客服:https://lin.ee/m6O5AZf

【退換貨須知】
退貨商品須為未經拆封使用,或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,並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1. 超過七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2.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3. 外包裝紙盒輕微的摺痕,不影響商品本身品質。
4.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5.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6. 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退貨 、 退費者,若下一次再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 、 退費 。


【退貨流程】
聯絡客服人員 → 確認可換貨 → 準備完整商品及發票 → 提供收件時間及聯絡資訊、地址 → 將由我端委託之物流進行回收。

【退款說明】
信用卡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會直接把款項刷退至原付款的信用卡帳號中。退款時間會由各信用卡發卡銀行而定。


發票作業

注意事項
1. 發票於「出貨後 5~7個工作天」開立,上品王會「e-mail」通知您發票資訊。
2.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:發票一經開立不得任意更改或改開發票
3.退貨發票處理,辦理退貨時,由上品王食品代為處理發票及銷貨退回證明單,以加速退貨退款作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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